为进一步抓实公司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,强化干部员工的廉政法纪教育,筑牢大家拒腐防变的廉洁防线,2016年1月28日,在西山区检察院的大力支持帮助下,公司党委、纪委组织开展了2016年第一期法庭旁听警示教育活动。省公投司机关部分处室领导、集团公司机关及集团各子公司35名干部员工参加了此次警示活动。
当天,西山法院第四审判庭对嫌疑人晋宁县林业局原局长雷某进行了审理。在公诉机关宣读的公诉书中指出,雷某在担任晋宁县二街镇镇长、县林业局副局长、局长期间,在涉及bt项目建设、土地出让、重要节庆等过程中多次受贿。公诉机关追加起诉其在bt项目工程款欠款支付处理过程中,涉嫌挪用公款等情形(嫌疑人和辩护人认为,以单位向单位借款并承担同期贷款利息的方式向施工方借出款项,借款协议明确借款及贷款利息将冲抵所欠工程款。已维护单位利益,借款协议中已载明借款方(bt工程施工方)是单位不是个人,且款项已全部追回)。控辩双方经过一系列的审理程序和激烈的法庭辩论,整个法庭审理持续了一整天。在下午的庭审中,嫌疑人对受贿事实当庭承认,并痛心悔恨,表示对不起父母、对不起领导、对不起同事。最后,审批长宣布,法庭将择日宣判。
在法庭零距离的观看和聆听整个案件的审理过程,用真实案例教育警示自己,用相近工作内容的反面典型案例,时时紧敲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警钟!
本次深入法院审判现场开展警示教育,是集团公司党委、纪委创新警示教育方式和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举措,增强了警示教育的鲜活性、真实性和震慑性,增强了干部员工的法纪意识和防微杜渐能力,进一步筑牢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防线,努力做到警钟长鸣!
(文:党群人事部纪检监审室 图:王维宇)
下一篇:把廉政预防教育工作开展在一线